关于深圳市青橙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落实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
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事项的函》要求,深圳市青橙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橙资本)作为市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委托管理机构,应当从严要求自身,做好规范子基金运作等工作,现就青橙资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引导基金于2021年5月13日向基金管理人出具《关于督促创赛基金就2020年度股东会议案及相关问题抓紧整改的通知》并要求管理人于收到本函3个工作日内就上述问题向我司提交正式书面报告,说明具体执行情况及原因,切实落实反馈。该情况已经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求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上报。
二、通报事项
为了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引导基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事项,鉴于青橙资本未能按时向引导基金提交有效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根据《关于督促创赛基金就2020年度股东会议案及相关问题抓紧整改的通知》中明确处理意见,现正式对管理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管理人务必于通报后7个工作日向引导基金提交有效的整改方案。如未能按时完成整改,市引导基金将视情况采取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要求退回管理费、强制退出基金、管理机构列入后续合作黑名单等。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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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